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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7日 15:11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立项教材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原则上应是我校现有研究生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不包括学术专著和论文集

2.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基础性专业性通用性课程配套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教师组织编写团队进行申报。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1)《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3)编写大纲;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

2.学院党委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学院对教材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

3.学院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于2023619日前报送研究生,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ubeu.edu.cn

4.研究生部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相关要求

1.本次立项教材研究生部给予适当经费支持立项后先资助项目启动经费,待教材定稿并提交出版社后再进行追加资助

2.立项教材建设周期2年,以教材定稿并提交出版社为结项必要条件,原则上应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

3.受学校立项资助的纸质版教材出版时须注明“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并在正式出版后向研究生部报送2部存档

联系人:刘伟、李伶敏

电话:3969073、3969069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3.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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