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
工程大学官网
           
 首页  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学位工作  质量建设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 15:26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现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数量审核主要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及本学院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与以下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原则上导师当前应有在研的科研项目,并有支撑研究生培养的可支配科研经费。

2.新增研究生导师须取得“四有导师学院”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及在线研修证书。

3.原则上导师最多可在2个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招生。

4.对于符合招生基本条件,且培养质量好、有高层次项目、有科研平台或团队(已备案)支撑的导师,如需增加招生数量,学院须根据当年招生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审核,并报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备案。

三、审核程序及提交材料说明

1.个人申请。导师提交《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简况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可支配经费证明、近三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至招生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负责审核导师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于2023年6月21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

(1)纸质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2)审核无误的《简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签字盖章后研究生部、学院各留存一份。

(3)导师简况表中填写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4)《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交研究生部培养办。

3.研究生部复核。研究生部复核相关材料,学院按照复核结果填写《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限额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交研究生部培养办。

四、其他

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学院要严格审核,确保在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级别、到账经费、署名单位、本人署名次序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一旦复核发现问题,将取消该导师2023年招生资格,并视情况调减相关学院年度考核档次。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3969073,3969069

邮箱:peiyangban@hebeu.edu.cn

 

                                     研究生部

                                     2023年6月8日


上一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下一条: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设置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