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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2023年06月02日 16:12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有关学院:

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工程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校党字202131号)文件精神,鼓励研究生学术创新,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通过答辩已授予学位或拟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分别评选。

涉密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学位论文评阅为良好及以上,答辩结果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具有较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对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学位论文评阅为良好及以上,答辩结果综合评价为优秀。

三、评选程序

(一)学科推荐。研究生本人填写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经导师、学科审查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二)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对学科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委会推荐名单。各分委会推荐限额原则上为本学期拟授学位研究生数的5%,超出学院推荐限额、确属优秀的,可超额推荐1名。

(三)研究生部审核。研究生部根据分委会推荐名单审核被推荐研究生评阅成绩、答辩成绩及创新成果质量等情况,形成推荐专家评审名单。

(四)专家评审依据研究生部审核结果,综合考虑学位论文质量、推荐比例等实际情况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出候选优秀学位论文形成向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推荐名单。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议,通过即被评选为优秀学位论文

结果公示。研究生部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6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部培养办,提交的材料包括:

《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表》一式2

学位论文1

《申请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每个学院1份。

(四)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项目合同专利等材料复印件,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一致

五、推荐限额

根据5%的原则比例,综合考虑各学院拟授学位研究生数、当年论文送审情况及获省优情况,各学院推荐限额如下:

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限额表

序号 学院 推荐限额 备注
博士 学术学位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1 建筑与艺术学院 - 3 -
2 土木工程学院 - 2 4
3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 2
4 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 2 3 2022省优1篇
5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2 2022省优1篇
6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 1 1
7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1 2022省优1篇
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1
9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 3 4 2022省优2篇
10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1
11 水利水电学院 1 1 2
12 临床医学院 - - 3
13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 2 3
14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1 4 2022省优1篇
15 文法学院 - - 2
合计 1 22 33


    、其他

各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学位论文质量把控,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表(学术学位)

附件2: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表(专业学位)

附件3: 申请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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