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按照“德才兼备、规模合理、服务需求、提升质量、分类选聘”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2.各学位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当前生师比(见附件)情况及研究生培养实际,科学合理地开展导师遴选工作。
二、遴选要求
1.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
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严格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进行,从严控制,择优遴选。
2.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
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主要依据《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与以下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申请人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当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任职条件。
(2)申请人当前应有主持的在研科研项目。
(3)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至少有1篇I类B及以上期刊论文成果支撑(第一作者)。
(4)兼职导师申请严格控制,优先考虑高水平院校或科研机构、我校研究生实践基地或与我校有密切科研合作的申请人。
(5)跨学科申请导师严格控制,申请人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且与所跨学科有实际的学科交叉基础。(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应申请表或认定表及主要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填写、装订务必参照填写、装订说明。
2.学院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 |
类型 |
1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
纸质版,电子版 |
2 |
河北工程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 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导师认定情况表(附件3)及学科推荐意见 |
纸质版,电子版 |
3 |
申请导师材料汇编 |
纸质版(材料原件由学院审核) |
4 |
拟新增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1) 拟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2) 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3) 拟调整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4) 拟新增研究生导师建议名单(附件4-5) |
纸质版,电子版 |
5 |
拟新增研究生导师信息数据表(附件5) |
电子版 |
3.提交材料时间要求:
(1)申请人:11月21日前,将申请表以及与表中一致的原始证明材料和复印件,提交申请学科所在学院。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1月30日前,将申请人材料、学院汇总材料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研究生部将对各学院的申报质量进行评价。
2.在导师遴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学术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导师遴选资格,并于今后5年内不受理其导师申请。
联系人:张爱华,刘彦瑞
联系电话:3969073,3969069
研究生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