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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20:43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按照“德才兼备、规模合理、服务需求、提升质量、分类选聘”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2.各学位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当前生师比(见附件)情况及研究生培养实际,科学合理地开展导师遴选工作

二、遴选要求

1.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

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严格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进行,从严控制,择优遴选。

2.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

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主要依据《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与以下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申请人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当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任职条件。

(2)申请人当前应有主持的在研科研项目。

(3)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至少有1篇I类B及以上期刊论文成果支撑(第一作者)。

(4)兼职导师申请严格控制,优先考虑高水平院校或科研机构、我校研究生实践基地或与我校有密切科研合作的申请人。

(5)跨学科申请导师严格控制,申请人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且与所跨学科有实际的学科交叉基础。(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应申请表或认定表及主要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填写、装订务必参照填写、装订说明

2.学院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

类型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纸质版,电子版

2

河北工程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

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导师认定情况表(附件3)及学科推荐意见

纸质版,电子版

3

申请导师材料汇编

纸质版(材料原件由学院审核)

4

拟新增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1)

拟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2)

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3)

拟调整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4-4)

拟新增研究生导师建议名单(附件4-5)

纸质版,电子版

5

拟新增研究生导师信息数据表(附件5)

电子版

3.提交材料时间要求:

(1)申请人:11月21日前,将申请表以及与表中一致的原始证明材料和复印件,提交申请学科所在学院。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1月30日前,将申请人材料、学院汇总材料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研究生部将对各学院的申报质量进行评价。

2.在导师遴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学术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导师遴选资格,并于今后5年内不受理其导师申请。


联系人:张爱华,刘彦瑞

联系电话:3969073,3969069

                                      研究生部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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