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各学科培养方案有关要求以及《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校研[2015]5号),现组织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践安排
(一)社会实践(面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社会实践是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深化所学知识、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根据学科特色,各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通过企事业单位实习、助教、助管和助研等工作完成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结束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登记表》(见附件1),经实践单位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各学院应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部培养办(科研南楼308室)。
(二)专业实践(面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进行。
专业实践通常在第三学期开始,由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制订《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3),实践计划表须实践单位和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备案,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可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半年左右,应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附件4),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后期专业实践。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附件5)、《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6),由学院组织考核,研究生通过考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各学院应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7)报送研究生部培养办(科研南楼308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突出效果。各学院应积极为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搭建平台,提供资源。
(二)各学院和导师应加强宣传指导,引导研究生积极投身实践活动,了解社会,了解企业,增强研究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
(三)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实践活动的宣传,对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和突出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我校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展示我校研究生的专业素质和精神风貌。
联系人:刘伟
电话:3969073
研究生部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