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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的通知

2021年10月06日 16:06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学科培养方案有关要求以及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校研[2015]5号),现组织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践安排

(一)社会实践面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社会实践是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深化所学知识、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根据学科特色各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通过企事业单位实习、助教、助管和助研等工作完成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结束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登记表见附1经实践单位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各学院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2)报送研究生部培养办科研南楼308室)。

(二)专业实践(面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进行。

专业实践通常在第三学期开始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制订《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3),实践计划表须实践单位和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备案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可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半年左右,应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附件4),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后期专业实践。实践结束,研究生须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附件5)、《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6),学院组织考核,研究生通过考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各学院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7)报送研究生部培养办科研南楼308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突出效果。各学院应积极为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搭建平台,提供资源。

(二)各学院和导师应加强宣传指导,引导研究生积极投身实践活动,了解社会,了解企业,增强研究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

(三)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实践活动的宣传,对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和突出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我校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展示我校研究生的专业素质和精神风貌。

联系人:刘伟    

电话:3969073

 

                                      研究生部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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