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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关于评选2021年春季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的通知

2021年05月26日 10:52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激励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学位论文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工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春季通过答辩拟授学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延期至本学期毕业的学生不参加评选,学位论文评阅中二次送审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及条件

1. 论文选题属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 论文在理论、研究方法、技术上有创新,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3. 论文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4. 具体条件如下:

1)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答辩结果综合评价为优秀

2)具有良好的研究成果支撑,需满足如下条件:公开发表IB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或公开发表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至少2其中IC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按学术期刊论文对待。以上成果署名要求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程大学

5. 超出学院推荐限额,确属优秀的,原则上可超额推荐一名,需满足如下条件:公开发表IB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篇。

6. 推荐要求为择优依序推荐,学院推荐多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需同时报送所推荐优秀论文的排序情况。

7. 申请保密的论文及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三、评选程序

1. 学科推荐。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学术学位)》,经导师、学科审查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2. 分委会审议。各分委会对学科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委会推荐名单。各分委会须按照推荐名额表中指定的数量进行推荐。

3. 研究生部根据分委会推荐情况,总体把握推荐数量,如超出既定限额,则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获通过者被评为当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6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部培养办,提交的材料包括:

1. 《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学术学位)》附件1一式2份。

2. 学位论文一本。

3. 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检索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每个学院一份。 

五、推荐 

根据5%原则比例,综合考虑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当年论文送审情况以及本学年度省级优秀论文情况,各学院推荐见表1。

1 2021年春季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

序号

学院

名额

备注

1

建筑与艺术学院

2

 

2

土木工程学院

2

 

3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

 

4

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1

 

5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3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6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1

 

7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9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2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10

水利水电学院

2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11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1

 

 

六、其它 

各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把控,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学术学位)

附件2: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1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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