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激励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学位论文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工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春季通过答辩拟授学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延期至本学期毕业的学生不参加评选,学位论文评阅中二次送审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及条件
1. 论文选题属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 论文在理论、研究方法、技术上有创新,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3. 论文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4. 具体条件如下:
(1)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答辩结果综合评价为优秀。
(2)具有良好的研究成果支撑,需满足如下条件:公开发表I类B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公开发表Ⅱ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至少2篇,其中I类C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篇,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按Ⅱ类学术期刊论文对待。以上成果署名要求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程大学。
5. 超出学院推荐限额,确属优秀的,原则上可超额推荐一名,需满足如下条件:公开发表I类B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篇。
6. 推荐要求为择优依序推荐,学院推荐多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需同时报送所推荐优秀论文的排序情况。
7. 申请保密的论文及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三、评选程序
1. 学科推荐。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学术学位)》,经导师、学科审查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2. 分委会审议。各分委会对学科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委会推荐名单。各分委会须按照推荐名额表中指定的数量进行推荐。
3. 研究生部根据分委会推荐情况,总体把握推荐数量,如超出既定限额,则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获通过者被评为当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部培养办,提交的材料包括:
1. 《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学术学位)》(附件1)一式2份。
2. 学位论文一本。
3. 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检索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每个学院一份。
五、推荐名额
根据5%的原则比例,综合考虑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当年论文送审情况以及本学年度省级优秀论文情况,各学院推荐名额见表1。
表1 2021年春季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1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2 |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
3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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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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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6 |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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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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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9 |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
2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10 |
水利水电学院 |
2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11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1 |
|
六、其它
各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把控,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学术学位)
附件2: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