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检查的通知
一、课程教学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研究生院抽查和培养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为期两周(5月11日-5月24日)。着重检查教师上课情况、研究生到课情况,及时了解、处理课堂教学相关事宜,并将检查结果按如下格式报研究生部。
序 号 |
学院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专业班级 |
到课率 |
备注 |
检查人员签名 |
二、开题工作情况统计
根据有关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以前完成,其中三年制研究生最迟至第四学期第十周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四学期末以前完成。
请各学院核实研究生系统内2018级硕士开题完成情况。请有关学院督促2018级及以上年级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按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三、中期考核情况统计
根据相关规定,本学期初应完成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请有关学院统计上报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按如下格式)。
序号 |
学院 |
应参加人数 |
实际参加人数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
四、其他
所有材料于5月25日前报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