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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工程类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07日 19:36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做好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后的新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新招生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修订范围

1. 我校2020年招生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 我校2020年招生的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全国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管理硕士报考领域设置情况说明会会议纪要》(2019年7月23日)精神,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两个领域2020级培养方案继续参考执行原对应工程硕士领域的方案

培养方案修订范围目录详见附件1,各学院根据2020年上述专业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确定制订的培养方案类型。

二、修订原则

1. 培养方案修订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通知》(学位办201814及《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依据,要正确把握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各专业的实际和特色,反映国家和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2. 培养方案所涉及的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以《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为依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2020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制订,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招生领域制订。

3. 总体培养目标是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4. 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具有良好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对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等培养环节进行管理与考核。同时,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反映本专业的前沿进展和社会人才目标要求。

三、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核心文件,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应对修订工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修订任务。培养方案修订按照研究生部统一印发的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进行

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组织参与培养方案修订的负责人和老师,认真系统学习和掌握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面的有关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了解国家在研究生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培养环节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牵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本学院相关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相关学科专业应成立由学科负责人牵头,学科骨干教授、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组成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具体修订工作。

4. 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行(企)业专家,以及研究生代表进行深入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共同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 2020512日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学院将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工作小组名单含电子版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备案,启动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20205月26日前,各学院将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初稿(含电子稿)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初稿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意见。

3. 202062日前,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方案初稿进行审核,形成修改意见。

4. 202069日前,学院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将修改终稿上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5. 20206月20日前,研究生部审核修改稿,形成方案终稿。

6. 20207月10日前,各有关学院按要求制订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的课程大纲,将纸质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7. 20207月15日前,培养方案网上发布、印刷成册。

8. 20209月,培养方案自202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老师,池静老师9073/9069。

邮箱:peiyangban@hebeu.edu.cn

附件:

1.培养方案修订范围目录

2.河北工程大学2020年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3.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4.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大纲模板

5.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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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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