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老师: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8〕4号)文件要求,现对2017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并同时开展2017年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批准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的通知》(冀学位〔2017〕2号)文件公示而批准立项的8项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6项省级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2.验收程序
(1)结项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2017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或《2017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同时按报告书要求附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课程所在学院。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
有关学院对负责人提交的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报告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并另附活页填写初审意见(每个项目单独一页)、加盖本学院公章。学院于7月3日前将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及活页意见各1份。纸质材料将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电子邮箱)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
(3)研究生部审查
研究生部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将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属教指委秘书处。教指委专家组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评定。
二、2017年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
经《关于批准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案例(库)立项建设的通知》(校研〔2017〕10号)文件公示而批准立项的3项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12项校级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2.验收程序
(1)结项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2017年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或《2017年河北工程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同时按报告书要求附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课程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
有关学院对负责人提交的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报告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并在报告书相应位置填写初审意见、加盖本学院公章。学院于9月5日前将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纸质材料将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PDF格式,盖章;发送至培养办电子邮箱)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
(3)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定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评定。
三、验收结果使用
1.对于省级、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分别由省学位办、研究生部颁发结项证书。
2.对于验收合格、成效显著的优秀建设项目,在下一轮立项建设工作中名额分配、项目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3.对于验收合格、具有示范性作用的优秀建设成果,将适时在网络平台进行推广与共享。
4.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整改工作完成后重新申请结项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立项,同时取消下一轮立项建设资格。
5.项目推荐数量、验收合格率等将计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报告,作为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四、相关要求
研究生示范课程与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本次结项验收工作对于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培养能力稳步提升有重要作用。请各有关学院充分发挥职能,严把评审质量,确保结项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 系 人:闫老师
电 话:8579069
电子邮箱:peiyangban@hebeu.edu.cn
附件:1. 2017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2. 2017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3. 2017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4. 2017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部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