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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1日 16:43   |   来源:   |   编辑:yanjs   |   点击:[]

水利水电学院、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学位授予质量,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学位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和培养管理要求,我校所有拟于2018年春季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评阅阶段。现将2018年春季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预答辩工作时间

330日前,学院组织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并向研究生部报送相关材料。

二、预答辩工作组织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博士学位授予学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部根据培养管理需要,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过程和相关备案材料等进行检查。

三、预答辩工作程序

1.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认可,向所在学院提出预答辩申请。

2.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学位论文内容,聘请5-7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原则上应由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学科领域专家担任。另设预答辩秘书1名,负责预答辩具体事务。申请人的导师可作为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如不作为委员,也应参加预答辩。

3.学院应在预答辩前将拟申请学位的论文提交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并确保足够的审阅时间,所提交论文应符合《河北工程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规定。

4.预答辩程序:(1)博士研究生生汇报学位论文内容并重点论证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针对所提交学位论文和博士研究生汇报情况提出问题,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同时给出预答辩结论。

5.答辩结论分为三类: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预答辩结论为“通过”,博士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完善学位论文,进入下一阶段;结论为“基本通过”,博士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进入下一阶段;结论为“不通过”,博士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全面修改学位论文,重新进行预答辩。

6.预答辩秘书应认真做好预答辩记录,并组织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2),交学院存档备查。

7.预答辩结束后,学院应按时将《河北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报送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018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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