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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

2018年09月09日 10:01   |   来源:培养办   |   编辑:闫立娜   |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今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后,我校制订了《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校研〔2018〕2号,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和细化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第一责任人的要求。

为全面了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近日,省学位办转发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教研司〔2018〕6号),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并借此契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落实,总结我校导师队伍建设工作,经研究,要求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为单位报送本学院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照《意见》要求,认真梳理本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并撰写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填写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部,并由研究生部汇总。

三、上述工作,请各学院于9月21日前完成,报研究生部。

联 系 人:研究生部 培养办公室 闫立娜

联系电话:9069(校内)

电子信箱:peiyangban@hebeu.edu.cn

附件1: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

附件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汇总表(样表)


上一条:河北工程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增列、调整、撤销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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