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章程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部负责统筹实施,各有关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复试等具体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 人数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081300 |
建筑学 |
2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5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1403 |
市政工程 |
1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 |
1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80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2 |
水利水电学院 |
081500 |
水利工程 |
1 |
082802 |
农业水土工程 |
1 |
临床医学院 |
100200 |
临床医学 |
1 |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
082800 |
农业工程 |
1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090500 |
畜牧学 |
1 |
0905Z1 |
畜禽安全生产与控制 |
1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 人数 |
土木工程学院 |
085901 |
土木工程 |
5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 |
1 |
085905 |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1 |
085906 |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
1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1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1 |
085406 |
控制工程 |
1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703 |
地质工程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2 |
085602 |
化学工程 |
1 |
085603 |
冶金工程 |
1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2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2 |
水利水电学院 |
085902 |
水利工程 |
1 |
085904 |
农田水土工程 |
1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095133 |
畜牧 |
1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1 |
095200 |
兽医 |
1 |
三、申请
1. 申请人须具有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
2. 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推免生根据上述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选择填报我校志愿(包括选择填报学院和专业)。推免生应填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复试
1. 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可能取消复试资格),根据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2. 复试由推免生报考的学院组织安排复试。
3.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保留整数)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五、录取
1. 各专业同一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根据计划,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平均绩点由高到低、综合名次由前到后依次录取),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将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可以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的推免生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学制、学费及奖励资助
1. 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学制年限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
2. 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
3. 奖助: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标准以学校研究生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hebe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anjs.hebeu.edu.cn/zsgz.htm
研招办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联系电话:0310-396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