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名额在国家计划下达后公布。
一、报考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考
考生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一般在证书左上角)必须填报完整准确,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可只填报数字。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入伍批准书》的复印件可视为原件,复印件上应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录取
1. 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按规定进入复试。
2. 复试合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