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章程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部负责统筹实施,各有关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复试等具体工作。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建筑学 |
081300 |
2 |
土木工程 |
081400 |
2 |
市政工程 |
081403 |
1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081404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1 |
机械工程 |
080200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0 |
2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0 |
2 |
矿山空间信息工程 |
0819Z1 |
2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800 |
2 |
资源应用地球化学 |
0818Z1 |
1 |
畜牧学 |
090500 |
1 |
畜禽安全生产与控制 |
0905Z1 |
1 |
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学院) |
085213 |
3 |
机械工程 |
085201 |
2 |
计算机技术 |
085211 |
1 |
地质工程 |
085217 |
1 |
材料工程 |
085204 |
1 |
应用统计 |
025200 |
2 |
临床医学 |
105100 |
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095135 |
1 |
法律(法学) |
035102 |
1 |
三、申请
1. 申请人须具有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
2. 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推免生根据上述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选择填报我校志愿(包括选择填报学院和专业)。推免生应填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复试
1. 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可能取消复试资格),根据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2. 复试由推免生报考的学院组织安排复试。
3.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4.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五、录取
1. 同一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根据计划,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平均绩点由高到低、综合名次由前到后依次录取),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将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可以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的推免生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学制、学费及奖励资助
1. 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2.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
3. 奖励资助(对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优秀生源奖励:对接收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年度学业奖学金按一等标准发放。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5)硕士研究生科研业务费: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
(6)优秀学位论文奖:对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进行奖励。
(7)“三助”(指助研、助教、助管):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推免生入学学年最低可获22000元(优秀生源奖励8000元+学业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6000元)。
七、联系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hebe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anjs.hebeu.edu.cn/
研招办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邮政编码:056038
联系电话:0310-857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