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工程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予下列人员(见公示名单)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自公示之日开始,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2025年1月11日—2025年4月10日)。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邮编:056038,电话:0310-3969069)。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
学号 | 学生姓名 | 专业 | 导师姓名 | 论文题目 |
B201901111001 | 王金贵 | 水利工程 | 韩振中 | 我国旱区不同类型干旱传播特征及对陆气因子的响应 |
B201901111011 | 刘 阳 | 水利工程 | 黄强 | 生态流域构建与评价研究——以卫河流域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