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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河北工程大学对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3年06月18日 06:06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经河北工程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授予下列人员(见公示名单)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开始,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2023年6月18日—2023年9月17日)。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编:056038,电话:0310-3969069)。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

学号 学生姓名 专业 导师姓名 论文题目
B100761710002 

付朝臣

水利工程

王浩

城市流域水环境及生态时空演变规律与模拟研究—以北运河(北京段)为例

B100761710007

吴卫熊

水利工程

韩振中

甘蔗水肥效应及其生长参数的无人机光谱监测模型研究

B100761810004

刘亮

水利工程

马保国

CO2浓度和温度升高对玉米水分利用效率影响机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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