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位办〔2018〕 14号文件精神,《工程伦理》正式纳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结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工程伦理》课程任课教师的培养需求、《工程伦理》课程师资培训安排(见附件1)及我校实际,特对本项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院选派培训教师
各相关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教学需要,选派《工程伦理》课程主讲教师及院系教学负责人参加本期培训,名额不限。任课教师需满足《河北工程大学任课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校政〔2004〕 51号)文件中“任课教师的聘任条件”,并具有以下条件:
1.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2.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学方法
3.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现场工作经历的优先
4.无教学事故发生
5.无学术违规行为
二、研究生部审核
学院根据拟选派教师情况,如实填写“《工程伦理》课程拟选派教师列表”(详见附件2),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派教师按照附件1中“十一、报名方式”报名参加培训课程。
三、其他说明
1.本期选派教师名额为3名
2.培训费用由相关学院研究生综合改革项目经费列支
3.学院提交材料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
联系人:培养办 闫立娜
电话:8579069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十七期全国高校《工程伦理》课程师资研修班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8〕36号)
2.《工程伦理》课程拟选派教师列表
研究生部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