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我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行政服务中心32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练继建主持,副主席何立新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共计21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硕士生导师增列、调整、撤销,硕士学位授予,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审定等主要事项,并形成相关决定。会议决定增列62人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97人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并根据学科专业调整情况,对相关学科专业导师进行了调整、撤销。会议决定授予全日制研究生10人工学硕士学位,159人工程硕士学位,21人工商管理硕士学位,54人农业硕士学位,8人应用统计硕士学位,4人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本次会议有37人未通过学位申请审核。会议决定“新型开孔泡沫陶瓷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等12篇硕士学位论文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会议授权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分别依规进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本次会议还对建筑学院提请审议的学术期刊认定事项进行了表决。
会上,主席练继建重点指出要强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严格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规范研究生导师任期考核。同时,继第七次全体会议后,在本次会议上,练继建再一次重点强调了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问题,要求一定要严格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狠抓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练继建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意识和培养质量核心地位,切实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大研究生培养分流淘汰力度,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要加强学位审核和授予质量管控,坚守研究生培养质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