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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6年01月14日 15:44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冀教研〔2023〕7号)文件批准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省级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二、验收方式

研究生部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提交的相关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三、验收程序

1.结项申报。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2024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与《2024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并按报告书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对负责人提交的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报告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学院须于125日前,将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各3份。纸质材料将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培养办电子邮箱)提交至培养办

3.专家组评定。研究生部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评定,并给出相应评定理由。

四、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此次结项验收工作。

2.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期限1年,整改工作完成重新申请结项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立项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3969073

                               研究生部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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