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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22日 14:34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51号)《河北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5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德才兼备、规模合理、服务需求、提升质量、分类选聘”。

二、遴选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率先垂范,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

2.综合考虑学科现有师资力量、招生规模、生师比(附件1)等,合理确定学科、专业领域导师的遴选数量。

3.遴选要与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目标相契合,申请者的专业背景、支撑成果要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方向密切相关。

4.结合各学科导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依据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择优推荐。

5.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进行分类选聘。

6.结合学科发展实际需要,严格审核兼职导师、跨学科专业导师申请,要确保兼职导师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遴选类型

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四、遴选学科专业范围

我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及专业领域,参照《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五、资格条件

参照《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河北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六、材料报送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应申请表及主要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填写、装订务必参照填写、装订说明

2.学院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材料。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提交如下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

类型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纸质版,电子版

2

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

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

3

申请导师材料汇编

纸质版(材料原件由学院审核)

4

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5-1)

拟新增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5-2)

拟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5-3)

学科专业相关性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4)

拟退出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附件5-5)

拟新增研究生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6)

跨学科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论证意见表(附件6)

纸质版,电子版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提交如下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

类型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纸质版

电子版

2

河北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7)

3

学院校外企业导师名单(附件8)

3.提交材料时间要求:

(1)申请人:11月27日前,将申请表以及与表中一致的原始证明材料和复印件,提交申请学科所在学院。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2月3日前,将申请人材料、学院汇总材料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1.近五年的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1日至今。

2.各分委员会应根据申请资格条件严格初审。

3.在导师遴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学术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导师遴选资格,并于今后5年内不受理其导师申请。

联系人:张爱华,刘彦瑞

联系电话:3969073,3969069


                                           研究生部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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