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2级未立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本次项目申报不限名额。
三、项目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2年,硕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为1年。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课题名称、承担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中止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课题的;
3.组织管理不力的;
4.项目申请延期一次后仍不满足结题验收要求的。
四、评选流程
(一)研究生创新项目由学生按照申报通知填写申请书,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各学院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学院评审通过后,9月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信箱peiyangban@hebe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择优选拔出22项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
五、上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每个项目需提交《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申请书文件命名为: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博士/硕士+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申报项目的汇总情况表(见附件2)需按推荐顺序排列,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六、其它要求
(一)申报创新项目须与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
(二)申报创新项目要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申报成功立项项目须报校优、省优毕业论文;
(四)此次申报、评审省里将采用网络系统申报的方式,具体网址、登陆方法另行通知;
(五)资助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六)各学院负责立项项目的阶段检查与跟踪监督,保证项目研究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联系人:廖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3969072 3969069
附件:
1.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
2.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