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3]4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首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的研究生培养学院和企事业单位主体应满足设站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以下1-3条其中之一:
1.现有省级示范性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以及已有较好建设基础的省级实践基地;
2.现有校级示范性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3.已有一定合作基础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其他校级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4.每个学院限报一个,鼓励同一个工作站多个学院参与申报,应明确牵头学院和参建学院。
二、申报程序
1.联合填报。各学院牵头,与设站单位联合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3年度)》(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填报内容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须根据填报内容附相关必要佐证材料。
2.审核推荐。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023年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名单。
3.优先支持建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或产学研合作急需帮扶的单位共建研究生工作站。
三、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深刻领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目标任务、运行机制、设站条件,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制订相应工作制度;
2.各学院牵头,密切与设站单位合作,组织人员填报申报材料,借此总结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成效,凝练研究生培养成功经验,为申报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各学院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将《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3年度)》(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部综合办。
联系人:郭艳 白焕海
联系电话:3969071
电子邮箱:yjsb@hebeu.edu.cn
研究生部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