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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7日 15:49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推动课程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3〕1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已结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注:特别优秀但未曾获得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的也可申报。)

2.未结项和延期结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

2)课程内容能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注重基础理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的结合,能体现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

3)广泛吸收借鉴国内优秀教材,根据学科需求积极引进高质量教材,探索使用自编特色教材。注重选用经典、前沿的文献资料,开发优质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鼓励建设在线课程(如慕课等平台),促进课程资源开放与共享。

4)具有完整、规范的教学材料,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等;积极采用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元考核方式,全面检测、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2.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实务部门专家。

2)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3)教学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4)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5)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3.所有申请立项的项目,均要求组成不少于3人的团队(包括申报人),成员职称、年龄结构分布合理。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按照所报项目类型填写《河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或者《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项目申报书所要求的佐证材料附在申报书后一并装订。纸质版材料(一式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统一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示范课程目须同时报送课程大纲电子版。

2.学院初审。学院按照申报限额(见附件1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于6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份)及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hebeu.edu.cn

3.专家评审。研究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登录省教育厅相关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待省教育厅审批。

、立项总数与经费支持

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限额4项、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限额6项,共计10项。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结果。每个项目予以补助4万元,建设周期2年。

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大力推广课程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将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案例库资源推送至共享平台展示,推动优质课程资源更大范围共享。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3969069  3969073

附件1: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限额

附件2:项目申报书

附件3: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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