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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19日 15:16   |   来源:研究生部   |   编辑:培养办   |   点击:[]

各同等学力人员培养学院及考生: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报名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并进入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的申请人。

(二)报名考生须已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二、考试科目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我校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为英语,考试大纲见附件1。

我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外国语水平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申请学科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临床医学仍按原16个科目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235月21日(星期日)其中,

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下午14:30-17:30。

四、考试报名

(一)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进行。具备上述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13日~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名,填报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二)我校将在3月13日~27日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发现信息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四)考生可于2023年5月15日21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其他事宜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有效期均为四年。

各培养学院请根据国家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各项工作,详细要求见《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3[21]号。联系电话:0310-3969069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附件: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照表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研究生部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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