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冀教研函〔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0级未立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限额
1.博士研究生推荐限额不超过申报范围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0%。
2.硕士研究生推荐申报限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研究生创新项目由学生按照申报通知填写申请书,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各学院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学院评审通过后,9月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信箱peiyangban@hebe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择优选拔出22项立项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并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
四、上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每个项目需提交《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申请书文件命名为: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博士/硕士+项目负责人姓名;
2.申报项目的汇总情况表(见附件3)需按推荐顺序排列,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五、其它要求
1.申报创新项目须与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
2.申报创新项目要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3.申报成功立项项目须报校优、省优毕业论文;
4.此次申报、评审省里将采用网络系统申报的方式,具体网址、登陆方法待省里后期再通知;
5.资助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6.各学院负责立项项目的阶段检查与跟踪监督,保证项目研究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联系人:廖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9072、9073。
附件:
1.2023年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2.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模版
3.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2023年硕士研究生申报限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推荐申报项目数 |
1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3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3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3 |
4 |
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
3 |
5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6 |
矿业与测绘学院 |
2 |
7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9 |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
3 |
10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1 |
水利水电学院 (不包括博士项目) |
3 |
12 |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
3 |
13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3 |
14 |
文法学院 |
2 |
15 |
临床医学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