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和研究生培养工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拟于2022年度招收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审核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导师在退休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2.近三年,有承担的科研项目(横向项目、厅局级项目、校科研基金项目为项目负责人;省部级前二名,国家级前三名);
3.近三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科技奖励等);
4.目前有支撑研究生培养的可支配科研经费。
三、招生数量审核
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数量审核原则上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校政〔2012〕6号)执行,与以下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本学年指导的研究生中,出现1人次未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导致延期毕业,或1人次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导致延期毕业,2022年指导研究生数量核减1人,最多核减2人。
2.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导师指导精力,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项目经费和培养条件良好的情况下,指导研究生数量可参照省级优秀论文增加数量,但总的指导数量不超过最高限额。须由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查批准;
3.导师招生限额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数量之和;
4.各学院可在满足学校条件的基础之上,根据研究生数量、导师数量等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细则,5月30日前报研究生部备案。
四、工作程序
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组织。
1.导师按有关学院要求向学院提交《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简况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
2.各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
(1)纸质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2)审核无误的附件1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签字盖章后研究生部、学院各留存一份。
(3)《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交研究生部培养办。
3.研究生部将核查后的限额反馈给学院,学院按照反馈结果填写《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限额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交研究生部培养办。
五、相关说明
1.原则上导师可在不超过2个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指导研究生,但须注明主招生专业和次招生专业,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不得多于主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2.导师承担多个项目的,所能指导的研究生数量按最高级别项目计算,不累加。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2022年招生资格:
(1)未能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2)本学年指导的研究生中,累计2人次未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导致延期毕业,或累计2人次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导致延期毕业,或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在本学年学位论文抽检中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本学年新增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4)未按要求参加2022年招生资格审核者;
(5)其它不宜招生的情形。
六、其他要求
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学院要严格审核,确保在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级别、到账经费、署名单位、本人署名次序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一旦审核发现问题,将取消该导师2022年招生资格,并视情况调整相关学院年度考核档次。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3969073
邮箱:peiyangban@hebeu.edu.cn
附件:1.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简况表
2.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汇总
3.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限额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