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等学力人员培养学院及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报名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并进入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的申请人。
(二)报名考生须已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二、考试科目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我校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为英语,考试大纲见附件1。
我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外国语水平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申请学科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为进一步突出临床综合能力,强化对感染防控、医学伦理等知识的考察,定于2023年开始将现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6个科目调整为“临床医学综合”1个科目,考试大纲将于2022年7月在“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medgrad.cn)发布。
三、考试时间
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四、考试报名
(一)2022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进行。具备上述报名资格的考生,只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直接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在线缴费即可。
(二)考生须在3月8日~26日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三)我校将在3月8日~29日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发现信息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8日~31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五、成绩下达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将下发至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学位授予单位。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学位授予单位、考生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宜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有效期均为四年。
各培养学院请根据国家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各项工作,如有其他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0-3969069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附件: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研究生部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