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依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及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2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主线,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注重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质量发展。
二、修(制)订范围
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基本原则
1.各学院要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充分考虑人才培养实际,按照“坚持分类培养、严格质量标准、突出培养特色”原则,既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又彰显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专业课课程参照2020版《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并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设置。课程内容设计紧跟学科专业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培养学科修(制)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专业类别(或领域)进行修(制)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突出学术性、前沿性、交叉性和创新性,提升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突出职业性、技术性、应用性和实践性,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
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要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切实落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4.培养方案各项内容应具体明确,具有良好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对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等培养环节进行管理与考核。同时修(制)订形成的培养方案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反映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和社会需求人才目标要求。
5.在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积累、学科建设要求、人才培养目标,在凸显学科特点、凝练学科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上下功夫,形成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
6.在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本学院研究生培养的特色和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成功经验,进行充分调研、专家论证和意见征求,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培养方案是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和学科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按期高质量完成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2.各学院要组织参与培养方案修(制)订的相关老师,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面的有关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了解国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相关要求。
3.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牵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本学院相关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各相关学科专业应成立由学科负责人牵头,学科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组成的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具体修(制)订工作。
4.各学院应邀请行业、企业专家以及研究生代表进行深入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共同参与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五、工作安排
1.2022年1月20日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学院将培养方案修(制)订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工作小组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启动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2.2022年3月31日前,各学院将研究生培养方案初稿(含电子版)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初稿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院长签署意见。
3.2022年4月10日前,研究生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形成修改意见。
4.2022年4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将修改终稿上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5.2022年4月30日前,研究生部审核修改稿,形成培养方案终稿。
6.2022年5月30日前,各学院按要求制订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大纲,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7.2022年9月,培养方案自202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9073
邮箱:peiyangban@hebeu.edu.cn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河北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3.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4.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大纲模板
5.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
研究生部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