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督促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和《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3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将要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1. 将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末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
2. 将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末和第2学期末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 请有关学院核查确认研究生学籍预警名单(附件1)信息,并及时通知名单中的研究生及导师。
2. 相关研究生及导师在《研究生学籍预警告知确认函》(附件2或附件3)上签字确认知晓学籍预警相关内容。请导师督促研究生按照要求,按期做好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工作。
3. 各学院于6月30日之前将《研究生学籍预警告知确认函》(附件2或附件3)正本签字盖章后提交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存根由学院留存。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学籍预警名单
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籍预警告知确认函
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籍预警告知确认函
研究生部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