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依据我校《关于2021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提高申请学位相关材料的审核质量及效率,现将申请学位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1年春季申请学位且已通过形式审查、预审、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
二、审核内容
审核材料主要包括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材料及学位相关材料,具体见《xx学院2021年春季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材料审核情况统计》(附件1)、《xx学院2021年春季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材料审核情况统计》(附件2)。
三、审核工作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对本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材料的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相应的审核情况统计表、《xx学院2021年春季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统计》(附件3)、《xx学院2021年春季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题目一致性审查情况表》(附件4)。
学院审核完成后,研究生部对全部材料进行复审。
四、材料提交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4月15日前,将相关附件表格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