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鼓励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河北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当年通过答辩拟授学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现实问题或应用课题,具有创新性或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2. 学位论文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河北工程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研究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
3. 论文研究成果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4. 学位论文评阅为良好及以上,答辩结果综合评价为优秀;
5.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推荐。
① 公开发表I类学术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公开发表II类学术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含录用待发表,须有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发表论文必须是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② 申请国家专利;
③ 有相关课题支撑,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
6. 推荐要求为择优依序推荐,学院推荐多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需同时报送所推荐优秀论文的排序情况。
7. 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三、评选程序
1. 学科推荐。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专业学位)》,经导师、学科审查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2. 分委会审议。各分委会对学科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委会推荐名单。各分委会须按照推荐名额表中指定的数量进行推荐。
3. 研究生部根据分委会推荐情况,总体把握推荐数量,如超出既定限额,则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获通过者被评为当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部培养办,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河北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专业学位)》一式2份。
2. 学位论文1本。
3. 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项目合同、专利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每学院1份。
五、推荐名额
按照5%的比例,综合考虑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当年论文送审情况,以及本年度省级优秀论文情况,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2020秋季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
2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 |
|
3 |
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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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5 |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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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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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8 |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
4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9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10 |
水利水电学院 |
2 |
获2018/2019学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
11 |
临床医学院 |
4 |
|
12 |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
2 |
|
13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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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各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把控,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研究生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