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老师: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0〕4号)及《关于开展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8〕4号)文件精神,现对2018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批准2018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的通知》(冀教研〔2018〕7号)文件批准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省级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二、验收方式
各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本教指委负责的相关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各教指委负责验收项目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验收程序
(1)结项申报
有关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2018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或《2018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并按报告书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
有关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听取验收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务必保证报告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确保验收材料质量,并另附活页填写项目验收学院初审意见(附件4)。各学院于9月8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部培养办报送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活页意见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活页意见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材料将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电子邮箱。
(3)研究生部审查
研究生部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将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属教指委秘书处。教指委专家组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评定。
四、验收结果使用
1.对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由省学位办颁发结项证书,并在下一轮立项建设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整改工作完成后重新申请结项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立项,同时取消下一轮立项建设资格。
2.对于验收合格、具有示范性作用的优秀建设成果,将适时在网络平台进行推广与共享,并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类)优秀教学成果奖。
3. 验收合格率将计入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报告,作为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五、相关要求
研究生示范课程与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本次结项验收工作对于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培养能力稳步提升有重要作用。请各有关学院充分发挥职能,严把评审质量,确保结项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 系 人:刘老师,池老师
电 话:3969073
电子邮箱:peiyangban@hebeu.edu.cn
附件:1. 河北省各教指委负责验收项目分配情况(2018)
2. 2018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3. 2018年河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4. 项目验收学院初审意见活页
研究生部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