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依据我校《关于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意见》(校政字〔2019〕51号)、《关于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0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及预审(预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目前有关学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确保论文规范性及学位论文质量,特补充通知如下: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预审(预答辩)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学院、导师及研究生应加强对修改后论文的形式审查,确保后续论文审核环节提交的学位论文形式规范。
2.研究生部将对学院提交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我校硕、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入后续论文审核环节。
3.原通知中定于3月23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的材料(形式审查意见表、形式审查汇总表、预审汇总表、博士预答辩意见书),延后到4月6日前,连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一并提交。所提交论文即作为匿名评阅论文进行送审,应确保内容完整(匿名)、格式规范。
研究生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