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任课教师、导师、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及我校相关工作安排,为减少疫情对研究生教学秩序的影响,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指导原则及学校统一部署,基于研究生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对2020年春季疫情防控期间的研究生(含所有类型博士生、硕士生)培养工作做出如下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
1. 教学计划安排
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安排基本保持不变。如遇延期开学,学生正式返校前的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将从原定开学日期开始。研究生理论课程将于2月24日开始开展线上授课;学生返校后,继续执行原定的教学进度。实验课程的理论部分采用线上授课,必须在现场完成的实验待学生正式返校后进行。
2. 选课安排
为保证2月24日正常开展线上授课,学院应于2月14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版)”完成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学生于2月15日 - 2月17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版)”进行线上选课(校外研究生可利用VPN登录)。如果部分学生无法进行在线选课,请尽早联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老师协助选课。
3. 授课方式
学生正式返校前,主要采用网上授课。任课教师可利用超星学习通和雨课堂等教学平台开展网上教学;要做好网上在线教学的准备工作,提前备好课,制作好网络授课课件,掌握网上在线授课、答疑、互动、测验等操作,尽快熟悉在线教学方法。
学院应督促并组织好相关任课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要督促任课教师参加网上培训,要求任课教师提前制定课程的在线网络教学方案,公布课程授课方式,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在线教学和自学准备,保证在线教学的正常开展,确保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研究生部将在平台培训等方面做好对接和服务。
学生选课后需注意所选课程的网上授课方式,及时关注研究生部及开课学院的进一步通知,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如有学生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请及时与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老师和任课老师联系。
二、研究生培养环节
1. 导师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电子通讯方式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等。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的形式将根据学生返校时间、疫情控制态势及防控要求,按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及时调整研究生赴校外单位专业实践的计划安排。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实践教学,须根据开学延迟时间重新组织;对于研究生自行联系的实践活动,要视疫情发展情况再行安排,确实必须安排的,应切实加强防护指导,并严格实行审批和定期报告制度。
三、学位审核
学生正式返校前的疫情防控期间,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预审、学术不端检测、评阅等工作均通过网络完成,请有关学院按照原通知安排的时间节点按要求组织完成相关工作。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会的组织方式与完成时限根据学生返校时间、疫情发展态势及防控要求,按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视情况需要,博士生的预答辩可采取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
四、联合培养
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天津大学及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不得提前返校,科学做好防护,积极主动与两校导师保持联系,汇报学习和学术研究进展等情况。
五、其他
1. 研究生在接到正式返校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校。要主动与辅导员老师、包联人等保持密切联系,按照要求每天按时报告个人疫情防控情况;并积极主动与导师加强沟通联系,汇报学习和学术研究进展等情况。
2. 研究生导师要加强责任意识,及时准确掌握研究生动态,科学引导学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可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学术指导,安排布置和引导研究生进行文献阅读、论文撰写等工作。
3. 延长学习年限、退学、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再予以办理。
4.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学校统一安排所带来的变化和调整,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部网站以及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研究生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