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确保2019年秋季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9年秋季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现将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查范围
2019年秋季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包括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性、论文结构合理性、论文摘要精炼性、论文工作量等,重点做好上述内容和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的一致性审查。
三、审查要求
1、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由各学院组织进行,要求在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前完成。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严格依据《河北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并通过学生自查、导师检查、学院审查环节后,完成并提交《河北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审查意见表》(见附件2)。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严格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并通过学生自查、导师检查、学院审查环节后,完成并提交《河北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形式审查意见表》(见附件4)。
4、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结果汇总,填写《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意见汇总表》(见附件5)
5、学院将形式审查工作各环节完成后,将审查结果材料(审查意见表、审查意见汇总表)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
四、审查结果处理
1、研究生部将对学院审查结果按比例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将退回,视为未通过形式审查。
2、在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部抽查环节中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学位论文,将不允许进行学位申请后续环节。
3、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结果及质量,将纳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评价。
联系人:刘彦瑞,联系电话:8579069
研究生部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