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充分吸纳京津地区优质教育与科研资源,优化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开展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类型
本次选聘类型包括:博士兼职研究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专业学位硕士兼职研究生导师。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覆盖我校所有具备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具体范围参照《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执行。
三、选聘要求
1.选聘对象主要面向京津地区高水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要求专业背景、研究方向与我校学科专业高度契合,能够支撑我校学位点发展与研究生培养。
2.选聘对象须学术功底扎实、科研成果丰硕、领域认可度高,符合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选聘相关要求;能够保证履职尽责。原则上应在所在单位正式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四、选聘程序
1.学院对接申报:各学院主动对接京津地区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水平专家,规范汇总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推荐要求人员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部。
2.研究生部审核:研究生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任职资质、科研学术水平、研究方向与我校匹配度等核心内容。
3.学校审定:研究生部复核通过后,依规定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定,确定兼职导师聘任名单。
五、材料报送
1.学院提交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附件2、3)、相关汇总表(附件4、5)、师德师风承诺书(附件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2.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报送,电子版需包含签字盖章扫描件,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
3.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兼职导师选聘工作,主动对接京津地区优质人才资源,结合本学院发展实际,遴选适配性强的高水平专家。
2.严格落实材料审核主体责任,从严审核各类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信息准确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爱华,刘彦瑞
联系电话:3969073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
2.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3.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4.研究生导师申报成果汇总表
5.研究生导师申报成果一览表
6.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师德师风承诺书
研究生部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