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职责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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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完成时间 |
工作任务和要求 |
工作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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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目录编制 |
7月上旬 |
根据当年的招生数量和招生的学科专业,编制下一年度的招生目录,确定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指定考试参考书 |
研究生部 各学院提供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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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根据教育部规定 |
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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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宣传 |
7月~11月 |
编制印刷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进行招生宣传工作 |
研究生部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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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 |
9月下旬~10月上旬 |
确定推荐免试工作规定和办法,确定各专业推荐免试指标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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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上旬 |
根据推荐免试条件,进行推荐选拔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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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下旬 |
组织拟推荐学生复试和英语、数学考试 |
复试由各学院负责,考试由研究生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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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 |
确定推荐免试学生名单,经校领导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协议,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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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报名 |
按教育部规定,一般为11月上旬 |
协助市考试院,做好本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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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规定 |
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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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工作 |
成立命题小组 |
按当年规定 |
各学院成立有关科目命题小组,报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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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制试题 |
按当年规定 |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试卷格式,命制试题、试卷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经命题组长审定并按规定的要求密封后,交研究生部试题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 |
试题命制由各学院负责,试题保管由研究生部、保卫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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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印制 |
按当年规定 |
根据考生人数,印制各科目试题。试题印制时应按命题保密工作要求进行。 |
研究生部、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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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寄送 |
按教育部规定 |
按教育部试题寄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机要通信寄送接收试题地点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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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的保密和保管 |
初试结束前 |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及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我校命制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机密级材料。试题及标准答案必须存放在机要保密室。试题存放期间要有专人昼夜看管。在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要严密、清楚、无误,要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 |
研究生部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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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
初试考试 |
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 |
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考点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各学院应组织好我校考生参加考试的准备工作 |
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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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试题和答卷 |
初试结束 |
接受各考点按机要寄送的报考我校考生的试题与答卷,并按保密规定进行存放与保管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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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 |
成立评卷小组 |
按当年招生工作规定日程 |
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当年无亲属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员参加评卷。 |
研究生部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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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清点试卷 |
评卷前 |
评卷前,负责评卷的单位要分科清点好试卷,密封试卷封面的考生编号,另外编写密号。考生答卷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
试卷清点、密封,校纪监审派员到场监督,试卷保管由保卫处和研究生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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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卷 |
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场所 |
评卷工作在指定场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评卷期间,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试卷收发、运转和保管工作。试卷评阅后要当天收回集中保管。评卷期间不得将试卷带出指定的评卷场所。 |
研究生部、校纪监审、各评卷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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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 |
评卷异常情况处理 |
评卷时 |
在评卷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如雷同、笔迹前后不一、在密封线外写有考生姓名、考号或标记等,应先评卷,同时进行详细记载,报学校招生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处理 |
研究生部、校纪监审、各评卷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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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登录与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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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评阅完毕后,要认真做好考试成绩的核查、登录、统计和分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办。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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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通知 |
按教育部规定 |
按教育部和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考试成绩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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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复试标准和工作细则 |
一般在4月上旬 |
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制定我校复试标准和工作细则,并予以公布。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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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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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 |
研究生部、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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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生源调剂 |
4月 |
合格生源不满足招生专业的计划要求时,应进行计划调整和生源的调剂。 |
研究生部、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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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
一般4月底以前完成 |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按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和省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我校复试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和通知考生本人。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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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科目命题 |
复试前 |
各学院组织复试业务课笔试试题的命制,组织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的试题命制。试题命制与保管应遵守命题保密的有关规定。 |
研究生部、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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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资格审查 |
复试名单确定前 |
校纪检部门派员和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复试考生的初试试卷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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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生报到后 |
复试考生有效证件审查,复试考生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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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和面试 |
按当年规定时间 |
专业笔试考务安排,由研究生部负责。专业免试由各学院负责。专业面试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 |
研究生部、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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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
按当年规定时间 |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试题由人文学院外语系负责命制,听力与口语测试工作,由研究生部和外语系共同进行 |
研究生部、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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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汇总与统计 |
复试结束后 |
根据各学院汇总上报的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外语系上报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研究生部进行汇总和统计。 |
研究生部、各学院、外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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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
确定拟录取名单 |
复试结束后 |
根据录取工作的规定,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和录取类别,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省招办。 |
研究生部,纪监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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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审核检查 |
按省招办要求 |
经省招办录取检查批准后,确定我校研究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部,纪监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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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录取通知书 |
6月底以前完成 |
根据省招办审核签章后录取名单,向考生本人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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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总结 |
期末 |
总结当年招生工作,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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