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职责日程参考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内容及处理办法

 

负责单位

备注

1

新生入学

报到日期内

办理报道手续

 

研究生部

各学院

 

入学后两周内

体检、填写《研究生卡片》,领取研究生证、校徽等

 

无故两周后未报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

主管校长

2

注册

每学期注册日期内

持研究生证到各学院注册

 

各学院

研究生部

不能如期注册,应事先请假

无故迟到三天未注册者

书面材料说明理由,所在学院通报批评

主管院长

无故迟到一周未注册者

全校通报批评

研究生部主任

无故迟到两周未注册者

按自动退学处理

主管校长

3

请假

一周以内

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指导教师

各学院

研究生部

 

一周以上

研究生部批准

研究生部主任

4

擅自离校

两周以上

令其退学

主管校长

5

休学或停学

期限为半年至一年

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附医院证明;报研究生部批准

研究生部主任

研究生部各学院

 

 

6

复学

休、停学期满前一个月

持休、停学证明,医院复查合格证明,复学申请报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主任

 

 

7

提前或延期毕业

三年

申请提前毕业时间:

121531

申请延期毕业时间:

41530

研究生部主任

研究生部各学院

 

 

8

补发校徽、研究生证

每年4月上旬和11月上旬

丢失说明,登报作废,在规定日期内补发

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9

退学

申请退学

本人申请,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

主管校长

研究生部

各学院

 

勒令退学

按学籍管理规定

主管校长

研究生部

各学院

有关部门

 

离校前

办理退还财、物、图书、住房等离校手续

 

10

办理毕业手续

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填写《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研究生部

各学院

研究生部

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

11

领取毕业证书

6月下旬至7月上旬

研究生部统一制证

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12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

研究生部统一办理

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13

研究生基层报表

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

统计硕士生在校人数

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